丹东条件具备供热企业将于11月1日开栓
2010年10月26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鉴于近日气温骤降,大部分供热单位已按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开栓准备,具备提前供热条件,为保障广大市民正常生活需要,市供热管理办公室昨日发出通知,要求现已具备提前供热条件的企业将原定于11月5日正式开栓的时间提前至11月1日。
通知要求,因供热设备、管网检修调试等原因,暂不具备提前开栓条件的,必须于11月5日全部开栓供热。对供热区域的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供热单位必须保证先开栓供热,后办理采暖补贴手续。各供热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期开栓供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