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钟精机: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及荣获上海名牌产品
2012年02月23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汉钟精机于2008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相关主管部门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2011年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复审,并于2012年2月16日公司收到由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联合签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F2),认定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后,公司2011年、2012年、2013年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税收优惠政策的影响在公司发布的2011年度业绩预计15%所得税计算的范围内。
近日,公司还收到上海市名牌推荐委员会颁发的《上海名牌产品》证书,公司制冷设备和空气压缩机产品被认定为上海名牌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