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县法院巡回审判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3年12月16 09:56:29 来源:民权网
为进一步加强司法公开力度,方便群众诉讼,切实把司法为民根本宗旨落实到执法办案各个环节,12月10日上午,寒气逼人,县人民法院交通法庭在庭长李勇的带领下不畏严寒在花园乡三皇店村巡回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花园乡政府的部分领导、10余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30余名村民旁听了案件的庭审活动。
2013年4月4日21时许,原告王某在民权县东区广场北侧行走时,与被告马某驾驶的豫N85558号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王某受伤。事后,王某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两万余元。经民权县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马某负全部责任。马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在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民权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该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由于双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对赔偿事宜一直存在分歧,原告便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共计65000元。
庭审持续了近两个小时,合议庭经过充分的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必经程序后,依据事实和法律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对于赔偿数额及赔偿方式分歧较大,无法达成和解。该案将择日宣判。
据统计,截至目前,我院共巡回办案139件,调解结案115件,社会法官、人民调解员等参与解决纠纷71件,参加旁听群众达5000余人次。同时,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4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6000余份,充分展示了巡回审判旺盛的生机与活力,真正让老百姓感受司法、理解司法、亲近司法,增强了办案效果。(张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