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入学、转学、升学政策规定

2015年05月16 03:15:11 来源:民权县人民政府网站

1)入学: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免试入学。乡镇学校招收本服务区范围内符合国家规定的儿童,城区初中招收城区户口且在城区随第一监护人居住的有房产的适龄儿童。

2)转学:全家户口迁移、家庭住址迁移或有其它正当理由,可以转学,转学过程中不得变更就读年级,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无转学手续或手续不全的学生入学,休学期间不准转学。

学籍变更手续由学校学籍管理员于每周星期五前报区教体局,由教育局统一审核盖章后于下周将办理结果通知学校(特殊情况除外)。各种学籍变更材料、证明有效期为15天,过期不办者一律不再补办。

3)升学:按照市教育局每年制定的中考招生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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