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可再生能源的意义及指导思想和原则
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能源资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具有以下重要意义:
1、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充足、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基本保障。我国人口众多,人均能源消费水平低,能源需求增长压力大,能源供应与经济发展的矛盾十分突出。从根本上解决我国的能源问题,不断满足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除大力提高能源效率外,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重要的战略选择,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基本要求。
2、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保护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措施。目前,我国环境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系统脆弱,大量开采和使用化石能源对环境影响很大,特别是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比例偏高,二氧化碳排放增长较快,对气候变化影响较大。可再生能源清洁环保,开发利用过程不增加温室气体排放。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减排温室气体、应对气候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3、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措施。农村是目前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最薄弱的地区,能源基础设施落后,全国还有约1150万人没有电力供应,许多农村生活能源仍主要依靠秸秆、薪柴等生物质低效直接燃烧的传统利用方式提供。农村地区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一方面可以利用当地资源,因地制宜解决偏远地区电力供应和农村居民生活用能问题,另一方面可以将农村地区的生物质资源转换为商品能源,使可再生能源成为农村特色产业,有效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环境,促进农村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4、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开拓新的经济增长领域、促进经济转型、扩大就业的重要选择。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广泛,各地区都具有一定的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条件。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主要是利用当地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对促进地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可再生能源也是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可再生能源已成为一个新的经济增长点,可以有效拉动装备制造等相关产业的发展,对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扩大就业,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认真贯彻《可再生能源法》,把发展可再生能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加快水能、风能、太阳能和生物质能的开发利用,促进技术进步,增强市场竞争力,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开发利用与经济、社会和环境相协调。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既要重视规模化开发利用,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供应中的比重,也要重视可再生能源对解决农村能源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作用,更要重视与环境和生态保护的协调。
要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保护环境和生态系统的前提下,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开发。特别是要高度重视生物质能开发与粮食和生态环境的关系,不得违法占用耕地,不得大量消耗粮食,不得破坏生态环境。2、坚持市场开发与产业发展互相促进。对资源潜力大、商业化发展前景好的风电和生物质发电等新兴可再生能源,在加大技术开发投入力度的同时,采取必要措施扩大市场需求,以持续稳定的市场需求为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建立以自我创新为主的可再生能源技术开发和产业发展体系,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进步,提高设备制造能力,并通过持续的规模化发展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场竞争力,为可再生能源的大规模发展奠定基础。
3、坚持近期开发利用与长期技术储备相结合。积极发展未来具有巨大潜力、近期又有一定市场需求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既要重视近期适宜应用的水电、生物质发电、沼气、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风电和太阳能热利用,也要重视未来发展前景良好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生物液体燃料等可再生能源技术。
4、坚持政策激励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国家通过经济激励政策支持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解决农村能源短缺和无电问题,发展循环经济。同时,国家建立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市场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调动投资者的积极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的技术水平,推进可再生能源产业化发展,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的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得到更大规模的发展。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今后十五年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目标是:提高可再生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用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的产业化发展。
1、提高可再生能源比重,促进能源结构调整。我国探明的石油、天然气资源贫乏,单纯依靠化石能源难以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资源潜力大,技术已经成熟或接近成熟,具有大规模开发利用的良好前景。加快发展水电、生物质能、风电和太阳能,大力推广太阳能和地热能在建筑中的规模化应用,降低煤炭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首要目标。
2、解决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用能条件。无电人口地处偏远地区,人口分散,缺乏常规能源资源,而且许多地区不适合采用常规方式建设能源基础设施,采用可再生能源技术是解决这些无电人口供电问题的有效手段。农村人口众多,生活用能方式落后,影响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特别是过度利用薪柴作为生活燃料对生态破坏严重。在农村就地利用可再生能源资源,可以实现多能互补,显著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对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3、清洁利用有机废弃物,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在农作物生产及粮食加工、林业生产和木材加工、畜禽养殖、工业生产、城市生活污水、垃圾处理等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有机废弃物。如果这些废弃物不能得到合理利用和妥善处理,将会成为环境污染源,对自然生态、大气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利用可再生能源技术,将这些有机废弃物转换为电力、燃气、固体成型燃料等清洁能源,既是保护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充分利用废弃物、变废为宝的重要手段,符合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
4、规模化建设带动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目前,除了水电、太阳能热利用、沼气等少数可再生能源技术,大部分可再生能源产业基础仍很薄弱,还不具备直接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因此,现阶段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技术水平和建立完善的产业体系。2010年之前,在加快可再生能源技术发展,扩大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的同时,重点完善支持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体系和机构能力建设,初步建立适应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发展的产业基础。从2010年到2020年期间,要建立起完备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大幅降低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成本,为大规模开发利用打好基础。2020年以后,要使可再生能源技术具有明显的市场竞争力,使可再生能源成为重要能源。
(二)具体发展目标
1、充分利用水电、沼气、太阳能热利用和地热能等技术成熟、经济性好的可再生能源,加快推进风力发电、生物质发电、太阳能发电的产业化发展,逐步提高优质清洁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力争到2010年使可再生能源消费量达到能源消费总量的10%左右,到2020年达到15%左右。
2、因地制宜利用可再生能源解决偏远地区无电人口的供电问题和农村生活燃料短缺问题,并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按循环经济模式推行有机废弃物的能源化利用,基本消除有机废弃物造成的环境污染。
3、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新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建立可再生能源技术创新体系,形成较完善的可再生能源产业体系。到2010年,基本实现以国内制造设备为主的装备能力。到2020年,形成以自有知识产权为主的国内可再生能源装备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