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税务局中央空调设备采购(二次)项目招标公告

2011年12月26 10:30:02 来源:中国制冷网

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地方税务局的委托,对清远市清城区地方税务局中央空调设备(二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XCG2011-011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城区地方税务局中央空调设备(二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捌拾万元整(RMB:8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规定的独立法人机构;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代理商或经销商,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若不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三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允许组成联合体投标);

3清远市行政区域外的机电设备安装资质的企业必须在清远市设立分支机构,并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4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必须以所投空调设备的制造、代理商或经销商为主体签订联合投标协议书,带协议书原件报名)

5 投标人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21日起至2011年12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报名时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核对无误后,并交证明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现场填写);

2、营业执照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机电设备安装三级以上资质证书;

6、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7、法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亲自报名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10日15:0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2年1月10日15:00;

十、开标评标地点: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评标室

招标代理机构: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

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8号区方正二街朝南大厦C座8层

采购单位:清远市清城区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

基本帐户(除投标保证金外,其他资金请汇入此帐户)如下:

户 名:佛山市广得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帐 号:6849 0104 0010 664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清远第二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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