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HNZB{2013}010
加入日期:2013.09.10
截止日期:2013.09.14
招标代理: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区:河南省
招标公告正文1.招标条件
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 西华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西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空调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
2.2项目编号: HNZB{2013}010号
2.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4项目地点:西华县境内
2.5项目概况:本工程总建筑面积 20905.37平方米,地下 1层,地上 15层 (裙房 4层 ),建筑高度 60.15m(裙房高 17.25m),属一类公共建筑。地下一层平时为地下车库、设备站房 ,战时为人员掩蔽所;地上为办公室。
2.6项目采购需求:本次招标为西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直流变频多联机组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相关服务。(具体要求和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2.7计划交货期及安装工期: 60日历天。
2.8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西华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及办公用房空调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质保期服务、与货物有关的运输和保险及其他相关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备案要求:根据豫建建( 2009) 31号文件“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外省进豫建筑业企业备案管理的通知”,外省进豫企业需提交河南省建设行政部门认证备案手续;并在开标时提供证明;
3.4授权委托要求:投标人仅允许选报唯一品牌参加竞标,如空调系统设备非投标人本厂制造的,则须取得空调系统设备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3.5空调设备制造商的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
3.6本次招标设备品牌要求:类似相当于国内一线品牌(如 TCL、格力、海尔、美的、海信等)。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3年 09月10日— 2013 年 09月 14日(周六周日正常上班)每日上午 8:30至 11:30,下午 15:00至 17:30
4.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地点: 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一单元十一楼东户。
4.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公开发售
4.4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 /套,此文件售后不退。
5.报名须知:
报名时需提供: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⑤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⑥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原件,⑦空调设备制造商的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国家实验室认可证书。⑧空调设备制造商的变频多联机组产品入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三期)》并取得《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上述所有资料在有效期内,带原件备查并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6.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一单元十一楼东户
7.开标有关信息:
7.1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地点: 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一单元十一楼东户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华县综合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凤川 电 话: 0394—— 2530886
招标机构:河南省山河建设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周口市七一路东段供销综合楼一单元十一楼东户
联系人:薛经理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