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机设备第二次招标公告
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汉市人民医院 委托,拟对 空调机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DGGG[2012]24。
二、招标项目:空调设备采购第二次。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空调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供应商具有所投设备的专业生产或经销资格;
3、必须有采购项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投标人近2年内必须有与本次投标类似的业绩;
8、投标人非投标产品制造商必须获得产品制造商针对本次投标的授权。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自2012年6月20日至2012年7月1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不发售)在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购买。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出示①单位介绍函原件(请在附件下载)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作为合格投标人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以上①收原件,②③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请加盖投标人公章)。近一年内参加过广汉市类似采购项目的可不提供已提供过的资料原件,但必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和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2年7月10日14:5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广汉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九、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采购人: 广汉市人民医院
十一、采购代理机构:广汉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汉市成都路西段1号
邮 编:61830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