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第四届中国制冷、空调、通风设施(广州)展览会
时间:2006年3月8日—10日 地点:广州花城会展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洁净室技术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亿帆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展会联络:地址:广州市燕岭路25号银燕大厦22楼2212室(510507)
电话:(020)61089280、61089281
传真:(020)61089296
联系人:张汝奎
E-mail:yfzl-expo@163.com
Http://www.gzyfzl-expo.com
高速发展的制冷业
近来,中国取代日本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暖通空调市场,这个市场不仅非常大,而且增长速度也比中国整体经济发展要快。有关数据显示,到目前为止我国中央空调市场需求为21万套,潜在市场价值高达 80 亿元。随着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和广州东拓南进步伐的日益加快,作为华南地区中心的广州,建筑日益扩大,各种商业广场、写字楼、工业与民用楼宇、智能住宅区等建筑物的增加,为各类制冷、空调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
为了加强我国制冷行业的技术交流及科研、产品交易活动,“ 2006 第四届中国制冷、空调及通风设施(广州)展览会”将为企业提供一个国际、国内该领域最新的科研成果、投资融资、外引内联、展示企业形象,为参展企业抓住商机,赢得新客户搭建互动交易平台。
展览日程安排:
2006年3月6日—7日 特装展位企业报到布展
2006年3月7日 标准展位企业报到布展
2006年3月8日—10日 展览交流、贸易洽谈
我们是怎样吸引观众的:
1、报纸、专业杂志、电视、电台、网站全面组织报道,强势宣传推广,海内外报道媒体多达40多家,全方位地发布展会新闻、信息、面向成千上万买家。
2、利用现有数据库、客户网络、电子邮件和信息网络发布邀请函、展前快讯,通过专业协会、指定杂志等寄送20多万张参观券,直接邀请海内外人士参观、洽谈。
3、会同行业协会举办一系列国际高层专题研讨会,邀请海内外著名专家、企业,介绍、讲解、传播、推广新的技术。
4、展会招商期间将不定期举办多场新闻发布会和招商洽谈会,便于媒体全方位的宣传报道。在全国各类相关展览会上派发参观券及珠三角各城市交通要道悬挂横幅及路牌广告。
5、协助参展商邀请专业买家、重点客户赴会,提供VIP观众注册通道。
展览内容
u 各类大中小型中央空调、户式中央空调、商用中央空调、家用空调器;
u 中央热水机组、冷水机、锅炉、热泵、冷凝器、压缩机、蒸发器、换热器、减震装置、制冷剂、冷冻机油、保温材料等;
u 空气处理机、新风机组、新风换气机、风机盘管、通风设备、风口、空气幕、排风除尘罩、加湿除湿器空气净化设备、风管系统、防排烟设备、过滤材料等;
u 空调系统循环水水泵、阀门、管道、冷却塔、化学清洗、水处理设备仪器、树脂和药剂等;
u 自动控制设备、智能仪表、温控器、(压力、流量)控制器(阀)、定时器、变频器、传感器等;
u 运行监控系统、计量收费及节能系统、环境测控系统、智能控制软件、温湿控制设备、报警器等;
u 系统配件、检测仪器设备、维修保养技术与设备等;
u 中央空调系统、净化洁净系统开发、设计、安装、维护及保养等单位的企业形象宣传、项目、科研果及技术专利展示等。
参展费用
标准展位3m×3m=9㎡(标准配置) | 空场地:(36㎡起租) | |||
A类展区 | 人民币8800元/展位 | A类展区 | 人民币880元/㎡ | |
B类展区 | 人民币7800元/展位 | B类展区 | 人民币780元/㎡ | |
C类展区 | 人民币6500元/展位 | C类展区 | 人民币650元/㎡ | |
外资企业 | 2000美元/展位 | 外资企业 | 200美元/㎡ | |
标准配置:一张洽谈桌、二把椅子、楣板一条、一个纸篓、两支光管、三面展板 | ||||
注:1、角位展位加收500元人民币/个(双开口)。 2、会务费:300元/人(用于提供会议参展证、展期午餐、礼品等)。 | ||||
会刊宣传与广告服务
为加强厂家与用户联系及便于传递信息,本届展会将编辑展商名录(规格为210×285mm)供参观人士作为选择指南用,并传递到国内外相关展览活动,提升和扩大参展企业知名度。
封面 | 15000元 | 封底 | 12000元 | 封二/菲页 | 8000元 |
封三 | 8000元 | 彩色跨版 | 8000元 | 彩色内页 | 5000元 |
黑白内页 | 3000元 | 企业简介 | 800元 | 拱门 | 3000元/个 |
彩旗 | 10元/面 | 参观券 | 10000元/2万份 | 参观/参展证 | 3000元/千个 |
备注:以上价目为自备菲林,若需组委会设计制作菲林加收500元,黑白版加收200元。 |
直接面对用户洽谈永远是拓展业务的最佳途径
1、请向承办单位索取“参展申请表”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回传以获确认。
2、参展单位自申请展位之日起一周内须将参展费用汇入组委会指定帐号(见参展申请表)
并将汇款底单传回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