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使用燃煤的低保户能改用清洁能源,双流县环保局从本月起实行清洁能源补助。
昨日从双流县获悉,经各镇(街道)逐户核查后,最终确定了1156户低保户为补助对象。双流县政府为每户一次性购买了液化气罐和双口炉灶炉具,每户每月按110元补助。补助从2010年5月1日起至2011年4月30日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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