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审查会议召开
11月27-28日,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编制的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送审稿审查会。
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陈重司长、杨榕副司长、王果英副处长、科技司梁俊强处长、质量安全司朱长喜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陈国义副处长、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袁振隆书记、科技处程志军副处长、空调所徐伟所长以及编制组成员共40多人参加了会议。专家审查委员会由11位专家组成。
审查会由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杨榕副司长主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袁振隆书记在讲话中介绍了当前建筑节能形势。建设部标准定额司陈重司长在讲话中着重谈了标准制定的意义,他充分肯定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在建筑节能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希望今后能继续发挥作用。杨榕副司长希望审查组专家们对标准负责,把好标准编制的质量关;希望标准具有可操作性,能很好地指导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并与其他相关标准协调。随后,他宣布专家审查委员会成立。
标准主编向专家们介绍了《规范》的编制背景、编制过程与意见处理情况、标准概况。围护结构、暖通与空气调节、配电与照明和监测与控制三个专业负责人分别对本专业内容做了情况介绍。专家们对《规范》送审稿进行了逐章、逐条的审查,经过认真讨论,提出了审查意见,认为《规范》送审稿是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总结近年来我国建筑工程中节能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借鉴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充分考虑我国现阶段建筑节能工程的实际情况,突出验收中的基本要求和重点,第一部涉及多专业以达到建筑节能设计要求为目标的施工验收规范。专家指出,《规范》是以实现功能和性能要求为基础,以过程控制为主,以现场检验为辅,结构较为完整,内容较为充实,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完整性、协调性和可操作性,总体上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对推进建筑节能目标的实现将发挥重要作用。
会议通过了《规范》送审稿和强制性条文。专家组建议编制组按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修改,尽快上报建设部批准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