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委向开发商出台节能规定

2007年04月20 08:50: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4月18日,南京市建委出台了一份名为《南京市民用建筑节能在施工、销售阶段实行公示的实施意见》规定,从07年5月1日起,凡是南京市新开工或进行销售的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将所建、所销售的民用建筑节能实施情况,在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和销售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

市建委科研处相关专家表示,开发商必须进行的公示内容包括:屋面隔热保温、墙体隔热保温、外门窗性能、遮阳、暖通、电气节能以及其他节能措施。在公示中,必须明确标明这些节能措施的具体实施方法,比如外墙保温形式,就应当明确,该建筑是采用外保温还是内保温,或者是自保温,不同的保温形式保温节能的效果不一样,成本也不一样。购房者可以借助公示内容,对住宅的节能情况有一个比较清楚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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