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采中心详解空调采购服务操作细节
在如何做好空调采购协议供货的培训课上,国采中心采购二处的相关工作人员在介绍完2010年空调采购的总体情况、产品范围以及协议供货采购流程之后,提出了需要采购人特别注意的7个问题:
一是空调的政府集中采购产品范围为非中央空调。在国办颁布的最新一期的中央预算单位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中,将空调定义为“除中央空调以外的空调”,也就是将非中央空调纳入了集中采购的范围。
经国采中心请示财政部门,中央空调和非中央空调的界限如下:
中央空调是指与土建施工相结合的传统大型中央空调。如果以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清单》)为标准划分,则《清单》中共列出八类空调,其中中央空调主要是指《清单》中的冷水机组、溴化锂吸收式冷水机组、水源热泵机组等三类大型制冷机组。除此以外的空调,包括《清单》所列的单元式空气调节机、多联式空调(热泵)机组、房间空气调节器、变频空调等五类空调均不包含在中央空调范围内,属于非中央空调的范围,也就是集中采购的范围。
一些厂家出于经营策略和提升自身形象的考虑,将多联式(或者一拖多式)空调称为“中央空调”,这与目录中所说的中央空调的概念是不同的,只是厂家的宣传需要,希望采购人在实际执行中不要混淆。
非中央空调按规定必须执行集中采购,一些单位可能由于对政策不熟悉,或者对中央空调的概念不清楚,在工程项目中或者其他项目中将空调一并采购,尤其是多联式空调,并没有走集中采购的途径,这样是缺乏监督的,按目前规定是不允许的。如果是工程项目中的空调采购,也应单独拿出来,交给集中采购机构来实施采购。
二是中央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产品价格是空调采购的最高限价,各采购单位可与协议供货商或定点采购供应商进行协商,以争取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如果采购单位对协议供货的价格不满意,可以不限采购数量和金额,自行在协议供货范围内组织询价或竞争性谈判,以争取更优惠的价格;按照协议供货的规定,中标产品在一定期间内针对全国、省、市、县、区等范围进行促销活动且价格低于协议供货中标价格时,相同范围的采购单位应当在相同期间内享受同等优惠,活动期过后可恢复协议供货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