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提出建筑节能要发挥政府主导
目前我国建筑物在施工和使用过程中普遍存在能源消耗高、利用率低的问题。据统计,我国建筑总能耗已占社会总能耗的1/3,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是发达国家标准的2-3倍,建成的房屋97%以上是高耗能建筑。近日,福建省政协委员方群对此建议,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加强监督管理,培育并规范建筑节能市场。
据了解,尽管建筑节能好处多,可建筑节能工作的开展仍然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建筑节能方面的材料生产、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及物业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还比较贫乏;消费者建筑节能意识淡薄,社会未形成对节能建筑的消费需求,建筑节能未能成为新的卖点;建筑节能法规滞后,缺乏激励措施;管理部门的综合推进机制没有形成,未能在建筑节能工作上很好协调合作等。
方群委员呼吁,建筑节能工作首先要从源头抓起,政府有关部门要从宏观上做好城市区域布局、城建规模等规划;微观上,协调各部门联合行动,全程控制,系统推进,提倡多个工种、多个责任方参与的“整体设计”理念,实行综合优化设计。其次要以试点工程为载体,综合推广应用建筑节能新技术、展示节能效果,并从设计、施工、使用等主要环节中不断跟踪,总结经验和教训。要制定、完善建筑节能的政策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尽快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并建立节能建筑评审制度,工程验收时,将达到节能建筑关键指标做为评定“合格”项目的标准之一,加大政策鼓励力度,发挥经济杠杆调节作用,建立节能建筑评优挂钩制度。要建立科学的能耗评估体系,由专门的评估机构对建筑物进行能耗分析,确定建筑能耗等级,激励开发商开发节能建筑的积极性。此外,应加强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合作,引进和消化吸收关于建筑节能的新理论、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等,因地制宜地推进建筑节能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