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出售空调资产获批 价格不低于3.9亿元
11月10日上午消息,四川长虹(600839)今日发布公告称,绵阳市国资委已批准了其出售空调资产的方案,旗下四川长虹空调及中山长虹电器股权也将今日正式挂牌转让,转让价格将不低于3.9亿元。
公告称,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式出让持有的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及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90%股权。
公告称 ,截至11月10日,公司收到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转让空调业务相关公司股权的批复》(绵国资产〔2009〕52 号),同意公司通过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转让持有的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29,046.90万元,同意公司转让持有的中山长虹90%股权,转让价格不低于10,258.44 万元。关于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获得绵阳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对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转让空调业务相关公司股权涉及资产评估项目予以核准的函》(绵国资产〔2009〕51 号)核准。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出让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股权事项委托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公开发布信息,公开征集意向受让方。根据四川省国投产权交易中心安排,
本次长虹空调和中山长虹股权转让挂牌日期为2009年11月10日,挂牌公告期限为2009 年11 月10 日起至2009 年12 月7 日17:00止。
避免同业竞争 进一步整合旗下白电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四川长虹挂牌出售空调业务,同时还履行了收购合肥美菱电器时所做的承诺,规避了与其在白电产业同业竞争的风险,进一步做大做强白电产业。
此前 ,四川长虹在2009年9月23日公告中称,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规避与控股子公司美菱电器(000521,收盘价6.81元)在白电产业存在的潜在同业竞争,履行收购美菱电器时所做的承诺,同意公司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以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方式出让持有的四川长虹空调100%股权(含公司直接持有的99%股权和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1%股权)及中山长虹90%股权。
公告显示,长虹空调主要从事国内空调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09年6月30日,长虹空调的资产总额为5.91亿元,负债总额为2.89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02亿元,2009年上半年长虹空调实现营业收入6.99亿元,营业利润599.65万元,净利润360.31万元。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长虹空调股东权益账面价值3.02亿元,评估值2.90亿元,评估增值-1108.15万元,增值率-3.67%。
中山长虹主要从事海外空调业务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2009年6月30日,中山长虹的资产总额为3.32亿元,负债总额为2.45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8683.40万元,2009年上半年中山长虹实现营业收入1.46亿元,营业利润325.37万元,净利润252.33万元。以2009年6月30日为基准日,中山长虹股东权益账面价值8683.40万元,评估值1.14亿元,评估增值2714.86万元,增值率3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