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取供暖费 物业条框多 业主咋维权?
供暖季还没到,由供暖收费引发的问题已让市民糟心不已。11月6日,记者走访了解到,山东潍坊城区有的小区向业主收取管道占用费,有的小区向居民收取供暖交费延迟费,还有小区将供暖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这些做法是否合理,市民遇到不合理的收费如何维权,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情形一 不按时交费,物业“罚款”200元
11月6日,奎文区怡新苑小区业主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小区是由物业主导的换热站进行供暖,供暖费交给物业。前几天他们小区物业贴出通知收取供暖费,通知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收费时间再交费的,需向物业交200元的费用,名目是二次开通费,业主们对此非常不满。
王先生表示,由于近几年供暖效果较差,不少业主对是否供暖拿不定主意,他认为物业这是变相要挟业主提前交费。
对此,怡新苑小区物业表示,延迟交费的业主,主要牵扯到打压的问题,目前小区里已经进行了两次打压,马上还要进行第三次打压,如果过期交费,势必要重新对这部分业主家进行打压,因而需要收取一部分费用。
情形二 业主不供暖,要交管道占用费
奎文区则尔庄小区业主刘先生表示,近几天他们小区开始收供暖费,因为家里就他一个人,今年冬天不打算供暖,可没想到自己不供暖,供暖费还是跟自己扯上了关系。他们小区规定,即便不供暖,也要交一部分费用——管道占用费,每平方米收费7元,他以前在别的小区里住过,可是从来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
刘先生算了一笔账,按照一套房子面积100平方米计算,每平方米收7元钱,这样算来就是700元钱,并不是一个小数目。本来就是因为家里只有一个人,他才不愿意供暖,假如白白交上这笔费用,不供暖就有点亏了,没办法他打算把供暖费全额交上。
情形三 捆绑收费,不交物业费不供暖
前段时间,奎文区东方名苑小区的业主们遇到一件烦心事,物业规定业主们要想供暖,必须先交物业费,才能交供暖费。由于该小区是由换热站供暖,因此交供暖费必须交给物业。后来,业主们提出抗议,双方协商之后,物业才答应解除捆绑收费。
无独有偶,奎文区祥瑞家园小区业主赵先生同样遇到了捆绑收费的问题,他到银行交了取暖费,当拿着回执单交到物业时遭拒收,原因是他没有交清物业费。
赵先生说,他家的房子入住后出现了漏雨问题,他曾找物业工作人员前去维修,可是一直没有修好,因此他没有交物业费。而物业则认为维修房屋不归他们负责,他们只负责帮业主沟通,业主不能因此拒交物业费。
相关部门 物业不得乱收费捆绑收费
记者注意到,出现不合理供暖收费的这些小区,大部分都不是由热企直供的小区。对此,记者咨询了市物业办。工作人员表示,供暖费是单独的费用,物业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捆绑收费或拒绝收费,如果物业的做法违反了相关规定,业主有权解除捆绑,正常交费。
工作人员表示,个别小区物业拒绝收费或巧立名目收费,业主如果觉得不合理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投诉。
对于管道占用费的问题,市燃热办的工作人员表示,供暖自愿,不供暖的业主无需交任何费用,如暖气开口费、管道占用费、二次开通费等费用目前没有明确规定收取,因而这些收费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