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图书馆多联机组制冷设备采购
各供应商:
我中心接受镇江市图书馆的委托,就其多联机组空调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于2012年11月28日下午5:00前将报价函报到我中心(同时提交符合要求数额的保证金,协议供货单位以协议供货保证金为本次项目的保证金,本次不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应根据本次采购的具体需求,合理填报各项价格,编制规范的报价函(所有价格均只能作一次性报价,提交后不得更改,评标采取在满足本询价文件相关资质、技术、服务要求的前提下最低价成交)。同时各供应商应作出明确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承诺,并对贵单位如确定成交后最快交付使用时间作出明确承诺,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将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执行。
报送地址:镇江市新广电大厦裙楼3楼306室(采购一部)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人:蔡培
保证金账户:收款单位: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江苏银行镇江黄山支行
账 号:70120
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11月22日
询价采购要求
一、供应商要求:
1、合格的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有自2009年以来做过的相类似(多联机或中央空调)的成功案例(须提供合同及设备清单复印件)
二、采购内容:
(1)设备使用要求及出风口数量
办公室用途面积(㎡)出风口数量
视听室1204
阅览室(每台四个出风口)12012
总计24016
注:空调使用效果需达到夏天温度不得高于26度,冬天不得低于20度;平均顶高3.6米
(2)设备技术参数要求
2.1空调室内机(7台)
内机类型风管式
视听室制冷量(KW)/台(1个风口)12.5KW
视听室制热量(KW)/台(1个风口)≥17KW
视听室风扇风量(m3/h) /台(1个风口)≥1700立方
视听室风机功率(W)/台(1个风口)≥0.27KW
视听室风机风压≥30PA
阅览室制冷量(KW) /台(4个风口)≥14KW
阅览室制热量(KW) /台(4个风口)≥18.6KW
阅览室风扇风量(m3/h) /台(4个风口)≥2000立方
阅览室室风机功率(W)/台(4个风口)≥0.47KW
阅览室风机风压≥50PA
2.2空调室外机(1套)
制冷量(KW)78.5KW(同一冷煤系统)
制热量(KW)≥87.5KW
风机风量(m3/h)≥23000立方
2.3辅材及施工
名称规格数量单位
铁皮风管60平方
风管保温60平方
铜管φ34.916米
铜管φ28.620米
铜管φ22.28米
铜管φ19.118米
铜管φ15.940米
铜管φ12.78米
铜管φ9.532米
水管φ3265米
信号线2*0.75带屏蔽100米
风口ABS(配套)11只
保温软管1200*21010只
圆型散流器DN20012只
空调吊装件7台
分岐管6套
冷煤R410a10公斤
主机吊装1台
注:1、质量要求:货物的设计及制造质量均应符合国家有关制造、检验等技术规范的要求及企业标准。
2、所提供的设备必须完全满足上述功能要求,并在报价函中列明设备的具体配置和详细技术参数(辅材请按上述数量进行报价,成交后按实际使用数量结算)。
3、设备安装前须提供相应的设计方案图,安装时室内机及管线布局必须按照设计方案图进行施工。
4、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成交人须免费提供本次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具体情况可以与采购人联系或前往现场查勘);
5、本次所采购的设备安装地点为镇江市图书馆内。
6、采购人联系方式:孔彦
7、另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否则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三、服务要求:
(1)供应商必须提供不少于一年全免费质保服务(报价函中须列明设备原厂具体免费质保时间)。对本次采购的所有货物、配件、辅件在到货检查及质保期内出现故障等情形必须按同型号无偿更换;免费质保期后产品实行终身有偿维修,并且保证在设备的设计使用寿命周期内,能够及时提供原厂正宗的零备件,卖方只收取材料费,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供应商必须提供全天候24小时(含节假日)电话服务,在质保期内出现故障时,响应时间为30分钟;在接到报修电话后维修技术人员4小时内到达现场,不得借故推托而不到现场。在承诺的响应时间内不能到达的将在质保金中扣除500元/次;不能修复时供应商必须免费提供同种规格配件进行更换,如不能提供同种规格型号的配件,用其它型号配件代替时,需经使用方同意,且不补差价;
(3)质保周期内,供货方应确保货物的正常使用,提供免费上门维修;
(4)免费提供现场技术培训;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安装、调试,必须提供所有设备免费上门安装部署。
四、保证金:
供应商提交报价函时需以人民币交纳报价金额5%的保证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元),以汇票、电汇、现金解款凭证或支票形式交纳,单独小信封密封(书写单位名称并在封口处盖章),现金一律不予接受,否则其报价无效。成交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货物完成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后自动转为质保金,质保金的有效期为验收合格后1个月,不计利息;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五(5)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五、付款方式:
1、全部设备安装结束并经验收合格后,十日内支付60%的合同款;
2、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1个月后,十日内支付30%的合同款;
3、全部设备正常使用满6个月后无质量问题,十日内付清全部合同款。
六、货物交付:
1、供应商须承诺签定合同之日起 10 天内完成并交付使用(报价书中注明具体的交货期);
2、供应商须注明本次报价的有效期限(从报价截止日算起)为30天。
七、签订合同:
确定成交人后,由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具体合同格式见P10-11页。
八、供货及资金结算:
采购中心收到采购人的项目资金及双方签订的合同后,供应商据此正式履行其义务。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凭采购人的验收合格回执、合同款支付申请表(格式见P12-13页)及供应商发票复印件(发票原件提交给采购人,采购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并注明“原件已收”字样)到采购中心办理相关资金结算手续。
九、报价函填报格式及要求:
1、按照 “报价一览表”提供的格式填写报价。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总报价为货物到达至验收合格发生的全部费用,总报价为一次性报价,不作变更;
2、报价函中必须提供货物的配置清单及详细的技术资料(可提供厂商的相关产品介绍);
3、报价函中应提供货物的相关质检证明;
4、报价函中必须注明货物的具体交货期及安装、调试期;
5、报价函中必须按照项目服务要求提供相应的质保承诺及服务承诺;
6、报价函中必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7、报价函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银行账户信息;
8、所有资料装袋密封,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报价函封面、报价一览表及服务承诺也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