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20130818-GC03-A
加入日期:2013.08.20
截止日期:2013.08.26
地 区:吉林省
招标公告正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20130818-GC03-A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已由行政主管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新大楼项目中央空调项目改造工程;
建设资金情况:建设资金自筹且已落实;
招标范围:1、2、3、7、8、9层中央空调改造
2.2 工程建设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2.3 计划工期: 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完成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中央空调改造资质。
3.2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年 8月 _20日至 2013年 8月 _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_ 11 时,下午 _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2、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二份);
3、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
4.2 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本,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_5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_2013年 _9月 _10日 _9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硅谷大街3355号8号楼507A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分行
联 系 人:张淼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高建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 刘会
电话/传真: 0431―8583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