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却塔招标公告

2013年03月13 11:37:05 来源:中国制冷网

基本信息

招标编号:SZWK2013-X-034

加入日期:2013.03.13

截止日期:2013.03.18

招标业主:苏州市立医院

招标代理: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区: 苏州市

关键词:冷却塔

招标公告正文

询价采购通知

采购编号:SZWK2013-X-034号(社1303-1)

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立医院之委托,就该单位需要采购的如下“冷却塔”进行询价采购,以期得到合格商品。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一)采购范围:包括以下设备的安装、调试及其售后服务等。

(二)采购货物名称、数量和要求:低噪音方型横流组合式冷却塔一套

1、进出水温37℃-32℃

2、湿球温度29℃

3、流量569m3/h

4、冷却塔宽:9600mm,长3760mm,高3295mm。

5、功率:7.5KW*4

6、塔体部分要求

(1)冷却塔由多个单体组合而成,每个单体必须能够独立操作并可与其它单体任意组合使用。

(2)冷却塔塔体应为钢骨架结构,所有部件均应经过热镀锌表面处理,联接紧固件(螺栓)亦应采用热镀锌件或不锈钢件。冷却塔的结构强度应能抵抗7级以上的地震冲击,其抗风强度应达到250kg/m2以上。

(3)冷却塔的布水方式应按GB7190-97中所规定采用池式布水。散水槽必须用冷扎钢板制成。

(4)冷却塔的水槽部分应采用FRP材料(玻璃钢)制成,表面胶衣厚度为0.3-0.5mm,要求使用阻燃树脂,其氧指数检测数值不小于26,塔体表面所采用的其它材料也应是阻燃材质。

(5)冷却塔淋水填料为PVC片材经真空吸塑成型。

(6)冷却塔应设置防飘水结构的百叶板

(7)冷却塔内部应设置检查用步廊。

(8)补水阀采用铜制阀门。

7、风机部分

(1)冷却塔应使用轴流式风机。

(2)风机叶片应采用FRP(玻璃钢)材质,风机轮毂为铝合金铸件。

(3)风机电机应放置在冷却塔风筒的侧面,其结构形式应为全封闭屋外型。其绝缘等级为F级以上,防护等级为IP55。

(4)风机传动轴承采用外置式注油结构。

(5)风机上方设置经热镀锌材质的风机挡网。

W4、电压:~380V,3PH,电压波动:±10%,频率:50Hz,频率波动:±5%,接地电阻要求:≤4

注: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前来投标,免费质保期≥1年。

二、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文件组成: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产品的合法代理证明(中文原件)

3、所投产品的配置清单;

4、所投产品的详细技术资料、彩图(中文);

5、响应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6、售中、售后服务承诺(包括免费质保期承诺等)。

7、注明交付使用日期。

(二)文件的签署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每页须企业法定代表人签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和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三、询价合同主要条款: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编号SZWK2013-X-034号询价通知书以及供方的询价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供需双方就此次成交的设备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内容: 。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SZWK2013-X-034号询价通知书、成交通知书、供方的响应报价文件及其它承诺等。

(三)价格与支付:

1、价格:人民币 ,包括标的物的运输、存储、包装、安装、调试、辅材、培训、技术服务、标准配件、专用工具、附件等一切费用。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待货到并经验收合格后,供方向需方提供下例单据(A、B、C)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价的95%款,余款待货物验收合格届满一年后六十个工作日内由需方向供方一次性付清。

A、需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合格销售发票。

C、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四)质量验收标准:

1、供方应严格按照标书的有关规定提供合格商品,均应是原装商品,保证货物为全新、未使用的原装正品;除有特殊要求的外,其余均为标准配置;货物上均有合格证,包括_品牌的有关标志;

2、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需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3、验收标准:供方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最新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颜色、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供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货到需方地址后,由需方负责保管和看护,若因保管和看护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供方负责修理。

(五)售后服务:

(六)交货条件:

1、交货:供方保证在2013年 月 日之前送货到位,发货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需方。

2、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规定或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不当以及其它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修复或补缺。

3、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需方所在地即:苏州市立医院 。

(七)违约责任:

1、如供方延期交货,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供方应向需方就延期交货支付违约金,具体按总价款每日0.04%支付,另外,若供方延期交货超过二周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2、需方延期付款时(有正当拒付理由者除外)应向供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逾期总额每日0.04%的标准计算。

3、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协定另议)。

(八)合同生效:

1、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并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备案。

2、合同签订,备案生效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任何一方均可要求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应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需方采购目的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盖章记录在案,并提交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备存,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方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四、综合说明:

1、报价中包含运杂、装卸、包装、安装及调试、保险、检测、检验、税费、售后服务等以及国家规定的各项费用等一切费用。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到采购人处实地勘察,了解实际安装环境,根据现场自行考虑,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或其它任何理由向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追加的要求,对此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3、本次询价采购不分采购单元,各供应商须对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响应,只报其中部分内容的,为无效报价,并不得出现选择性报价。

4、成交条件:投标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供应商。

5、交货时间:确定成交后在7天内送到指定地点,进行安装调试。

6、成交供应商在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本次询价采购的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书时须按成交金额的6‰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7、请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于2013年3月18日11:00时前按以上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壹份。盖章密封后送到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4楼苏州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不按本通知书要求或过时送达报价文件的,为无效报价。当天下午13:30在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苏州市三香路389号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东区二楼)确定成交供应商和成交价格(供应商不需到现场)。

8、各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均应是真实的,若有虚假,由其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9、采购代理公司: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璐佳,吕兆莉 联系电话:018 / 8013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邮编:215006,传真:。

10、采购(甲方)单位为苏州市立医院,联系人:韩晨,联系电话:。

11、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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