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冷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13年02月19 13:16:25 来源:中国制冷网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空调主机设备采购项目

招 标 公 告

依据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函(函号:武财采计[2013]6号)要求,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空调主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政府采购代理,经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批准,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

一、招标编号: XJZX-WHS-HW-2013-116

二、项目名称: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空调主机设备采购项目

本项目政府采购计划金额为298万元,超过政府采购计划金额的投标报价为废标。

三、采购内容 :完成所需设备的供货、运抵交货地并吊装就位,配合指导设备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以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2 、投标人为空调制造商的,必须通过ISO9000/ 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 、投标人为空调代理商的,除所投设备制造商须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按投标人报名时间先后顺序确定);

4 、投标人近两年内必须承担过类似业绩,并且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且在武汉市有稳定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机构;

5 、投标人参加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招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招标文件获得:

招标文件于2013年2月16日起(除法定休息日外)每天9:00—12:00 14:00—17:00(北京时间)在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领取。

投标人在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人,携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携带以下资格审查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资格审查,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存;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 、空调制造商的ISO9000/ISO9001系列认证证书;

3 、空调代理商还需出具空调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 、近两年内完成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等);

六、投标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及地点 :

2013 年3月8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前送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八、开标地点 :武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武汉市民之家)四楼开标室。(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联 系 人:董 燕

代 理 机 构: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岸区胜利街128号新源大厦4楼

联 系 人:荣 唯 陈 治

电 话:82822091

传 真:82822973

监 管 部 门:武汉市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 系 人:江 华

联 系 电 话:85733902

武汉新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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