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空调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公告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海关总署广东分署(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海关总署广东分署51、53号改造工程空调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3600HG212F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关总署广东分署51、53号改造工程空调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三、采购预算:13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名称:沙面大街51、53号改造工程空调设备及相关服务采购
2、使用单位:海关广东分署。
3、项目内容:空调末端设备及相关服务。
4、具体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5.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1楼售标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50元/套(售后不退),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1月9日14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901
九、开标时间:2012年1月9日14时30分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9楼 901
十一、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1.3万元。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丘先生
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号之一810
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