盾安环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三年
2009年01月14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于2008年12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认定浙江省邮电工程建设有限公司等430家企业为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本公司下属两家控股子公司杭州赛富特设备有限公司和浙江诸暨盾安换热器有限公司被认定为浙江省2008年第四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效期3年。
1、公司已成为国际最重要的制冷配件生产基地,截止阀市场占有率稳居全球第一,四通阀位居全球第二,管路集成组件、储液器、平衡块等产品位居行业前列。
2、公司是户用中央空调国家标准第一起草单位,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浙江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试点单位。多压缩机并联设计等多项专利技术处于国际领先水平,这是公司制冷设备产业十年来鉴定的19个新产品中首次获得国际领先,取得了历史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