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今冬供暖必须签合同
2003年08月20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从今年冬天起,新疆乌鲁木齐市的采暖户和供热单位间必须签订全国统一的《城市供用热力合同》。
据报道,这项规定是乌鲁木齐市建委昨日作出的,从今日起,乌鲁木齐采暖户、供热单位就可以签合同了,此合同今后一年一签。
《城市供用热力合同》要求供、用热双方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必须写明:用热地点、面积及用热量;供热的期限、质量;热费标准及结算方式;供、用热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合同还规定了供、用热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例如:用热人在约定时限内不缴费的,供热人有权中断供热;室温不够标准,供热单位退还差额费用。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都市消费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