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采暖费首发个人
2003年09月06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备受市民关注的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具体办法,在鞍山市率先实行。截至目前,该市采暖费的收缴率比去年同期提高了一倍。
采暖费发放到个人
昨天,记者就鞍山市职工住房采暖实行“暗补变明补”的有关规定,采访了供暖办有关负责人。据介绍,早在今年4月,鞍山市关于职工住房采暖费实行“暗补变明补”的具体补贴办法就已经出台。按规定,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的住房采暖费,从今年1月份起实行“暗补变明补”,按月发放。补贴标准是依据该市住房分配货币化有关政策规定的各级、各类人员住房限额标准计发。补贴基数标准为:燃煤锅炉、燃油锅炉、热电联产供暖以及采用电、燃气供暖每月70元,余热水供暖每月52元。限额标准内住房面积采暖费,个人承担15%,其余85%按补贴基数乘以补贴系数计算,由职工所在单位将采暖费发给职工个人。
为了鼓励居民提前交采暖费,新办法规定,每年的缴费期限为4月1日至10月31日。缴费期限内,每提前一个月缴费优惠应缴费额的1%,最高优惠为6%。
补贴办法对谁有利?
“采暖费补贴办法,你家合适吗?”这是市民最为关心的问题。鞍山市供暖办有关负责人指出,补贴办法是经过充分论证的,体现了公平性。对那些级别高、住房不超标、家里职工多(老两口和小两口共住一套住房)、无住房或所住的是无暖气住房的居民来说,划得来。
鞍钢设计院的李老是一名正高级工程师,其妻是一位副高级工程师,他们有一套110平方米靠锅炉供热的住房,应缴纳的采暖费为2530元。由于李老应享受140平方米的住房待遇,年补贴为1920元,其妻的年补贴为840元,老两口的补贴加一起共2760元。因此,除应交采暖费外,还剩230元。
小张夫妻二人和父母同住一套120平方米的房子。父母都是科级干部,小张和妻子都是一般干部,家里靠余热水供热,采暖费为2040元。他们家最高应享受90平方米住房待遇,多出的30平方米要自己付。按新办法,其父亲可以得到补贴金为696元,母亲可以得624元,小张可以得到624元的补贴,小张妻也可以得到624元的补贴,他们家一共可以得到2568元的补贴金。这样,全家的补贴金还剩528元。
在商厦工作的张女士没有住房,李先生的住房是无暖气住房。但按采暖费补贴办法规定,他们都得到了补贴。
当然,新的补贴办法使住房超标、住房多的人占不到便宜。例如孙女士和丈夫有两套余热水供热的住房,90平方米的那套房是丈夫的名字,60平方米的那套房是孙女士的名字。二人都是科级干部,那他们最多可以享受到1320元的采暖费补贴。而事实上,他们需要支付的采暖费为2550元。这样,按新的补贴办法,自己就得支付1230元采暖费。
用户真正成为“上帝”
采暖费“暗补变明补”实施以来,不仅对职工个人的利益有所触动,更重要的是,促进了供暖企业提高供暖质量和服务水平。
鞍山市一家供暖公司的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新的供热体制对供热企业进一步深化自身改革也是一个积极的促动。供暖企业要真正进入市场,以自己过硬的产品和优质的服务来赢得用户,才能使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进入一个良性循环的轨道。他还说,采暖费实施“暗补”变“明补”后,供暖企业和居民一样也改变了观念。过去采暖费收不上来,供暖质量差点,企业可以找理由,用户也没有办法。如今,热既然是商品,那么用户就是“上帝”。若供暖再不达标,用户就有权告你,炒你的鱿鱼。
据鞍钢房产物业公司主管供暖的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公司共管辖915万平方米的居民住宅,供暖总户数达到17万多户,50余万人,算得上鞍山市供暖大户。为了做好改革后的第一年冬季供暖工作,他们提前安排,作好了准备。截至目前,已经投入了4000多万元用于管道大修,今年需要24万吨煤,10月末全部到位。同时,他们将按照政策要求,对特殊群体也都做了必要的安排,力争让每一户居民都能过一个温暖的冬天。
一直以来,我国采用的是福利供暖,即所谓的“暗补”,采暖费由单位根据职工的住房面积全额或按一定标准直接划拨给供暖企业。
今年7月21日,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八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8月14日,建设部提出我国城镇供热体制改革试点的基本思路,停止福利供热,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城镇供热新体制;逐步推行按用热量分户计量收费办法,确立热能消费意识,提高节能积极性,形成节能机制。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北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