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燃煤锅炉排放新标准
2003年11月15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日前,北京市环保局出台燃煤锅炉排放新标准,从今年11月起,城八区开发区禁止使用燃煤锅炉。
2002年北京市出台了锅炉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从今年11月1日起,45.5兆瓦以下的燃煤锅炉开始执行II时段标准限值,即城市近郊区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14兆瓦以下现有燃煤锅炉“禁排”,不准再使用煤;其他燃煤锅炉执行比I时段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为达到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燃煤锅炉必须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
对此,北京市、区环保部门将加大检查执行力度。据悉,城八区内超标排放单位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罚款。此外,为贯彻“禁排”规定,凡禁煤区内14兆区以下工业燃煤锅炉要全部拆除,停止使用。
--中国空调制冷网 小新 摘自中国制冷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