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修订全面完成
2002年10月12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为适应城镇燃气工程建设的需要,《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02年局部修订的审查、报批和审定工作日前完成,经建设部批准将作为部分条文强制性国家标准施行。
这次规范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在燃气质量中,提出了燃气互换的需要,引用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质量新标准;对采用液化石油气与空气的混合气,提出了质量安全指标要求;进一步提出了对燃气加臭的标准。在燃气输配系统中,提高了城镇燃气管道压力至4.0Mpa,吸收了美国联邦法规第49号192部分、美国联邦标准ANSI/ASMEB31.8和英国气体工程师学会标准IGE/ID/1等先进标准成果,对高压燃气管道敷设、管道结构设计做了规定,补充了新型管材、地上燃气管道敷设、场站设计和调压站设置形式、管道水力计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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