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生态先行,绿色建筑展风采

2013年11月06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十二五”时期是湘潭市深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关键阶段,也是贯彻落实湖南省委、省政府“绿色湖南”建设的重要时期。按照预定目标,湘潭市需完成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20万平方米,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面积245万平方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紧扣上述目标任务,高品质、严措施,不断创新思路、加大力度,推进建筑节能,发展绿色建筑,为城市建设发展插上了绿色的腾飞翅膀。

2011年湘潭市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后,按照示范工作和“两型社会”的建设要求,湘潭市成立了全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相关市直部门及各县市、园区的负责人为成员。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湘潭市在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建筑绿色化等工作上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此基础上,全市突出重点,扎实推进。从微观上明确推进的重点和顺序,把建筑节能推广的重心放在新建项目上,推广区域重点放在高新、九华、昭山等园区,同时,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可再生能源技术推广前期以太阳能光热技术为主,后期以利用光热和应用地(水)源热泵并重。将中建健康产业示范城展示馆、市公安局九华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及综治维稳保安中心、湖南兴业产业中心倒班楼AB栋等作为绿色建筑示范项目,将湘潭市火车站、昭山两型产业发展中心、湘乡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韶山宾馆等作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从宏观上完善政策、强化保障,制订了《湘潭市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方案》、《湘潭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湘潭市绿色建筑技术推广三年行动计划》,指导和引领全市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工作有序推进。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贯彻落实相关建筑节能管理政策法规的同时,对绿色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进行了规范,充分发挥政策法规的引导、约束和调控作用,确保绿色建筑工作沿着法制轨道健康、持续发展。通过努力,湘潭市城区新建建筑的建筑节能设计率和实施率均达到100%,可再生能源企业数量在全省名列第一。江麓展览馆、湘潭市新火车站候车楼等建筑采用了地源(水源)热泵供热制冷系统;九华工业园区的兴业公司厂房20兆瓦的光伏项目已完成,成为了我国最大的屋面光伏系统。随着建筑节能和建筑绿色化的稳步发展,一个天更蓝、水更清的美丽家园越来越清晰地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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