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实验幼儿园空调系统项目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
2013年02月17 10:07:03 来源:中国制冷网
河南省实验幼儿园地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和空气源热泵中央空调系统采购与安装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1)
1、本招标文件中第94页“变更15.4.5(2)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调整。调整方法是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请问具备调整条件调整时单项工程量的变化幅度10%以内部分是否据实调整?
答: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或减少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
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内时,综合单价不调整,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当工程量清单项目工程量的变化幅度在10%以外时,且影响分部分项工程费超过0.1%时,其综合单价以及对应的措施费(如有)均应调整。调整方法是承包人对增加的工程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量提出新的综合单价和措施费,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
2、招标文件要求: 提供机组在制冷运行工况下 COP值为 5.0以上,制热运行工况下 EER值为 3.5以上,具有良好的能耗比,并且运行稳定”。此项目为节能减排改造项目,能效比要求 6.0以上更符合节能改造的目的。
答:按招标文件规定。
河南省实验幼儿园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