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老旧小区节能改造即将完工
从2009年开始,呼和浩特市把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工作作为一项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民心工程稳步推进,确保在“十二五”期间完成全市所有老旧住宅小区的整治改造。全市共有1200多个老旧住宅小区被纳入改造范围,面积共计220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40万人。这些老旧小区,大多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建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住宅小区,由于没有专业的物业管理,小区内治安问题突出、配套设施较差、公共环境脏乱差、私搭乱建严重。 2012年,呼和浩特市对325个老旧住宅小区进行了综合整治改造,还争取自治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资金,对部分小区进行了节能改造。除了对房屋全面整修养护外,还完善了小区配套设施,划分了物业管理区域,建立了长效管理机制。
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市房管局物业管理处办公室主任史学林对记者说:“2012年、2013年,呼和浩特市已完成519个老旧小区的全面综合整体改造,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现了房屋居住安全、环境美观整洁、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节能改造得到落实、管理逐步规范的目标。目前,全市还有将近700个老旧小区需要改造,市政府计划再用两年时间全面完成整治任务,实现城市的均衡发展,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造硬件条件。”
记者了解到,由于大部分老旧小区居民都是由老人、低收入人群、外来租房者等组成,普遍收入偏低,且物业交费观念淡薄,整体存在物业费收取困难的问题,目前,大多数采用居民自治管理的模式,但这并不是长久之计。据史学林介绍,为了让老旧小区管理逐步走上正轨,去年,市政府印发了《呼和浩特市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管理办法》,提出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管理费用由政府补贴资金与业主交费按照各50%的比例承担,其中政府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政府各承担50%。未来,呼和浩特市将逐步将老旧住宅小区准物业管理费用中政府补贴部分列入财政预算。
史学林对记者表示,“除了政府补贴,我们还将加大物业服务管理水平,让居民切实感受到物业管理带来的便利,引导居民们形成自觉交费、支持和配合物业管理相关工作的习惯,这样才能使老旧小区管理更加完善、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