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空调代理遭遇能效纠纷
2006年05月22 17:27:00 来源:制冷快报
近日,楚天金报多次接到客商的投诉称,位于关山二路的武汉某公司广为宣传的产品太阳能空调可“节电70%”,使用起来并非如此,全国各地百余家代理商纷纷找到该公司要求退款,竟被告知需“承担30%违约金”,他们为此很气愤。
代理商:投入的钱难收回
2006年5月19日,该公司十多名不同地区的代理商,在关山二路某招待所内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一名兰州代理商向记者诉称,3月下旬,他从网上看到招商广告后,就来汉考察,公司出具了各类“权威”部门的检验报告等,并现场操作后,他与公司签了代理合同。回去后,他就大张旗鼓投入宣传,等他联系了第一笔业务,但用户当场发现该空调并无明显节电效果。他称,共投资近12万,但多次与公司交涉,只要回了3.45万元保证金。
代理商们称,自4月起,他们陆续发现“节电”有问题,该公司竟称按合同规定,代理商单方终止合同需承担30%违约金。江苏徐州代理商气愤地说,他连货品都没见到,就被扣了3000元。
公司:宣传存在言过其实
2006年5月20日下午,记者一行亮明身份,要求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采访。经过一番请示,该公司行政部主任丁明等接待了记者。
丁称,他们在对该产品的宣传上,对其节能性有些言过其实,特别是70%的节能性是不可能达到的。目前,公司正在对太阳能空调作全面召回,并决定不再生产该类产品了。
丁还称,其间,一些代理商不愿继续与公司合作,这属单方面终止合同,按合同条款,公司决定扣除代理商30%的区域保证金。其理由是,代理商所代理的产品不止这一种,公司可按照同等价值给代理商配送其他产品。对代理商认为公司违约在先,丁表示,这种分歧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