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空调质量不合格 东莞丽声赔偿90万
2004年03月16 11:24: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曾被省内多家媒体极力关注的东莞市篁胜酒店中央空调工程质量纠纷,日前被法院终审判决:承建方东莞市丽声制冷工程有限公司,赔偿发包方篁胜酒店业主经济损失人民币90.3458万元。
2002年,篁胜酒店业主汤先生因发包给东莞丽声公司安装的中央空调工程质量问题无法解决,在双方共同委托广东省质监局指定专家小组作出工程不合格、必须全面返工的鉴定报告后,汤先生与丽声公司协商索赔无果,故诉至东莞市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法院在一审判决支持业主的请求。而丽声公司不服并提出上诉,指控业主涉嫌诉讼欺诈,引起省内多家媒体追踪报道,闹得满城风雨。
重审阶段,法院认为,涉案的工程质量问题最直接最有力的证明是省质监局鉴定结论,因此再次判决丽声公司败诉,应赔偿业主经济损失人民币130余万元。丽声公司不服重审判决,又提出上诉。
东莞中院经过仔细审理维持二审判决的大部分判项,因业主未经验收即使用合同工程,对增大损失造成过错,故应承担返工工程造价50%的经费,最后终审判决丽声公司赔偿业主汤先生经济损失人民币903458.03元。
(摘自新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