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园新建工程通风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报名截止:2012-03-02
所属地区:江苏
所属行业:电工电子电器
连云港市清风园建设工程项目,已由市发改委连发改投【2011】56号文“市发改委关于连云港市清风园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受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就连云港市清风园新建工程通风空调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法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连云港市清风园建设工程位于花果山乡当路村,占地面积26亩,总建筑面积842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谈话监控室、会议室、报告厅、展览厅、餐厅、工作休息室、工程设备用房、活动中心、配套停车场、运动场等。工程计划2011年5月1日开工,2012年2月25日竣工。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控制工程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规定,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清风园通风空调工程施工单位。
1.1建设单位:连云港市市级机关事务管理局
1.2监理单位:连云港连宇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1.3招标项目名称:连云港市清风园新建工程通风空调采购安装;
1.4建设地点:新浦区花果山乡当路村;
1.5招标范围:直流变频多联式中央空调系统的采购、安装、调试;
1.6工期:日历工期60天。计划开工:2012年3月28日,计划竣工2012年5月27日(具体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1.7质量:合格。
1.8招标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自筹,已落实。
1.9工程估算价:240万。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1投标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须是产品制造商认可的安装单位。
2.2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机电专业),且须持有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类)。
2.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时间:
按“投标报名表”(详见附件)的格式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12年3月2日17:30以前送至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126室项目联系人处,或传真给招标代理公司处胡可一收。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投标申请人可从连云港市朝阳西路51号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126室处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12年2月27日至2012年3月2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及开标相关信息:
5.1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四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20日9时00分,提交到连云港市朝阳东路66号行政审批中心三楼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3该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5.4投标人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下资料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备评标委员会审查,未带原件或资格审查不通过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作废标处理,投标文件不再进行评审:
●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参与投标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
●注册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安装施工的授权书。
★注:以上5.4资料为资格后审合格的必要条件,缺少其中任何一样均为资格后审不合格。
招标代理机构: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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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222004
蓝星招标(江苏)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