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颁布全省首部法规支持建筑垃圾再利用

2014年03月13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青岛市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青岛市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条例》。这是全省首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领域的地方性法规。

《条例》规定,拆除工程、新建工程实施单位均应以4元/立方米的标准缴纳建筑废弃物处置费,并将建筑废弃物运送至资源化利用场所。所收取的处置费,全部用于支持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该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或者拆除单位应当在建筑废弃物产生前,将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预处置方案报送市、各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各市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查、现场勘查,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

手机:13007606916
13223029089
电话:0371-60957609
联系人:赵经理
QQ:9797618


友情链接

地址:中国·郑州金水区 热线:13007606916,13223029089/ 0371-60957609 E-Mail:mqlbh2016@126.com, QQ:9797618
在线客服:QQ:9797618
Sitemap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