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期还有20多天 交的1618元采暖费咋办
2011年03月10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慧聪家居采暖网 供热期还有20多天就结束了,可沈阳市民王海亮发现:自家3月4日下午才正式供热,此前压根没开栓! 迟来的供热让王先生十分恼火,交了1618元采暖费,这钱咋办?“别人的供热期都是5个月,我这才20多天。这事怎么也说不过去啊。”家住和平区民族街66号26-6室的王海亮说,他拿着去年10月25日的采暖费收据,要等个说法。 王海亮2009年在温州城购买了一栋63.97平方米的房屋,此后出租给房客居住。今年3月3日,出租房屋的期限到了,王先生过来交接房,一摸暖气拔凉,再看进水管,一点气儿都没有! 他这才发现,自家暖气没开栓!原来的房客因为不常在屋住,竟然没发现这事。王先生连忙向温州城物业反映,3月4日下午,物业联系了施工队人员把供热阀门打开了。 毕竟这么长时间没给供热,王先生分别找到物业公司、第三热力公司,希望能退还采暖费。第三热力负责人表示,供热公司只负责供热,开关栓、管网的维修维护等都在开发单位或物业。 王先生拿着沈阳温州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的采暖费收据,就找到了物业客服,对方答应给协调,并尽快给予答复。 根据《沈阳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开发商和供热企业之间有规定,开发商负责供暖设施两年内的质量问题,所以一般供热管道、开关栓由开发商负责、或者由物业代管。 一些居民确实碰到过类似的情况,有的是因为供热企业人员的失误,有的则是施工方或物业的失误,造成用户家延迟供热。和平区供热办马宏主任表示,该用户先把采暖费交给了物业,用户可先与物业协商,解决未供热的问题;如果直接交给了供热企业,企业未供热就应该退还相应天数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