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空调协议供货进行时 看重节能国货
临近年末,全国各省市对下一年空调协议供货的招投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广东省广州市也是如此。虽然只是一个省会城市,但广州市一年空调的采购量比内地某些全省的都要大,因此备受厂商关注。为使2009年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项目更好为采购人服务,广州市采购中心在政策功能、优惠率、采购限额标准方面都进行了调整。
国货与节能产品优先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优先采购国货、支持和鼓励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的重要目标。
据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项目负责人刘伟介绍,在新一期空调协议供货招标文件中,采购非进口产品,支持国产、合资空调产品成为显著的特点。“在2009年广州市空调设备采购中,进口产品将无法进入协议供货范围。”刘伟解释:“进口产品就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在国内生产的国外品牌不受影响。”
在空调越来越成为能耗大户的今天,空调的节能情况也越来越收到采购人关注。在去年12月,空调已经被列为九类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刘伟表示,在新一期空调协议供货中,将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非清单内产品将不予采购。
“但一些企业也反映,部分5匹的空调设备并不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刘伟说:“经研究我们也允许厂商和经销商竞投清单外的5匹空调,但在采购人采购中,如果5匹空调同时有清单内和清单外的,在符合技术等需求的前提下,仍然应采购清单内产品。”
提高效率降低优惠率
进入协议供货范围的产品价格,一直是采购人、采购监管和操作部门关心的问题。如何能够使采购人通过协议供货提供采购效率、真正达到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一直是广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工作的方向。
“这一次我们对协议供货的限额标准进行了调整,由2008年的50万元提高到了80万元。”刘伟说:“从去年空调协议供货的采购情况来看,采购人采购数量频繁,且采购规模多集中在80万元以下,因此将空调协议供货限额再定为50万元就不太合适。并且,家用空调作用通用货物类产品,技术标准较为统一、规范,为方便采购人进行大额空调采购,故进行了此次调整。”
不仅如此,对采购人普遍关注的价格,刘伟指出:“这次在协议供货中,我们要求参与投标的厂商和经销商提出的优惠率不能低于今年同品牌的优惠率,同时不再设立价格区间,使空调产品价格在逐年下降的同时,采购人买的每款产品都能获得最大的优惠。”
方便采购人购买
“对空调设备实行协议供货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采购人提供方便,提高采购效率。”刘伟表示,为使采购人在空调安装、清洗、维修等享受便捷的服务,此次对厂商和经销商的营销网点进行了要求。
招标文件中指出:“投标人必须推荐所投品牌的多个代理商作为协议供货商。对每个品牌,负责广州市区为4-6家,负责番禺不少于2家,负责花都、增城、从化各不少于1家,且在当地要有营业点。同时,“投标人推荐的协议供货商应在当地有营业点,具备基本办公条件(能使用互联网),有足够的服务能力。投标时应提供协议供货商基本情况,包括供货商的规模、代理时间、代理级别、服务设施、服务人员数量及近三年空调销售业绩等,一个供货单位若在多个区域均设有营业点只视为一个供货商。本项目鼓励各供货商在多个区域设营业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