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环保部消息,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下发的《关于严格控制新(扩)建四氯化碳生产项目的通知》(环办[2003]28号)的规定,江西理文化工有限公司向环境保护部提交了甲烷氯化物生产建设项目的申请。
项目位于江西省九江市码头工业城,具体内容为新建16万吨/年甲烷氯化物生产装置;其中四氯化碳计划转化为氯仿。
手机版查看本网页 微信公众号 个人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