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厅农产品销售中心工程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11.11
截止日期:2013.11.15
地 区:河南省
招标公告正文河南省农业厅农产品销售中心工程中央空调系统
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南省农业厅农产品销售中心工程已由郑州市金水区发改委以豫郑金水贸【2012】0007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河南省农业厅,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中央空调系统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河南省农业厅农产品销售中心工程中央空调系统。
2.1建设地点:郑州市农业路27号院(农业路与丰庆路交叉口向东路北)。
2.2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23495.20㎡,框剪结构地下2层,地上12层,中央空调系统采用多联机型。
2.3计划工期:100日历天(其中交货期:40日历天,安装期:60日历天);
2.4合同估算价:中央空调系统约600万元。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6招标范围:河南省农业厅农产品销售中心工程中央空调系统供货、安装、调试、培训、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允许一家投标人参加投标。
3.3 投标人2010 年1月1 日(合同签订日期)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人民币)中央空调系统(多联机型)工程业绩。
3.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公告发布日期之后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
3.6外省企业办理进豫备案后方可参加报名。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1月11日至2013年11月15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报名。
4.2报名时投标人须携带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工程业绩合同、产品说明书、制造商销售授权书、进豫备案文件(限外省企业)等。
注:以上证件、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接招标人通知后5日内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02室)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等资料,招标文件费8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农业厅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27号院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文化路9号永和国际大厦17楼1702室
联 系 人:李先生,孔女士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