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加入日期:2013.10.21
截止日期:2013.11.11
招标业主:宜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区:河南省
招标公告正文受宜阳县公安局的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宜阳县公安局业务用房中央空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就公告事宜公示如下:
招标人:宜阳县公安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编号:宜政采【2013】175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建筑面积:4600平方米
3、招标内容:中央空调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采购文件
4、产品质量要求:合格
5、交货期:5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必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授权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为唯一代理商的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证明。
1.2 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3 供货商在河南省具有分(子)公司(或有一定相关技术实力的代理商),能够为招标人提供长期快捷的售后服务。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8: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905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含资料费1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有意投标的企业,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交下列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提交材料的复印件应按下面规定顺序编制,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每页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1、法人授权委托书、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为代理商)、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4、2009年以来同类项目业绩(以合同文本为准)。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1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宜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 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涧西区南昌路杜康大厦701室
邮编:471003
联 系 人:王女士 张先生
电 话:
传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