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新建筑不节能不验收

2002年07月02 00:00:00 来源:中国空调制冷网
北京市建委、规委最近联合发出通知,要求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按照建设部有关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否则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具体做法包括在建筑活动中,采用节能型的建筑结构、材料、器具和产品,提高采暖供热系统效率,减少采暖、制冷和照明的能耗等。 --摘自《中国建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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