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院诉调对接供热合同纠纷大幅减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积极建立法院与人民调解组织紧密相连的诉调对接机制,形成职能上的优势互补、作用上的良性互动。今年以来,该院会同社区调委会,将涉及面广、容易引起矛盾激化或集团诉讼的供热合同纠纷作为全力调解的重点,认真调处并做好诉前延伸服务,促进了辖区团结和谐。
沙依巴克区法院根据辖区以往供热合同纠纷居多的实际,联合原、被告所在地社区调委会,立足调解,力求在诉前化解供热合同纠纷。今年9月,该院在对乌鲁木齐市蓝珠供热公司诉自治区第三建筑公司供热合同系列案件立案之前,建议蓝珠供热公司对供热合同纠纷系列案件予以筛选,动员他们对特困采暖用户不予起诉,采取协商方法解决纠纷。经过大力调解,蓝珠供热公司就准备起诉的自治区第三建筑公司371户被告进行了筛选,减免了部分困难户、低保户的采暖费。就无法调解的114户供热合同纠纷及时起诉法院,法院将案件统筹安排,统一送达,统一排期开庭,快审快结,自治区第三建筑公司供热合同纠纷案件得到及时清理。近日,蓝珠供热公司顺利申请执行,收回了所欠采暖费,有效地维护了供热企业的正常运营,避免了集团诉讼和矛盾激化。
瞄准解决矛盾纠纷的具体目标,着眼于辖区供热合同纠纷多发的实际,沙依巴克区法院加大调解力度,努力实现诉调对接,想方设法从源头上遏制纠纷的发生。今年下半年,该院牵头邀请西山热力公司、通达热力公司等辖区5家供热企业,就供热合同纠纷处理问题进行座谈,寻找解决办法,进一步协调供热公司与采暖用户之间的关系。该院在维护供热企业利益的基础上,保护困难群体的采暖,并向供热企业提出司法建议,敦促其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为用户提供满意服务,减少和遏制供热合同纠纷的发生。同时,该院不断总结审理供热合同案件中注重调解的成功经验,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要求供热企业提供有被测温用户家庭成员或者邻居签字的测温记录,告知供热确实不达标的采暖用户注意取证,便于调解或判决。
通过强化诉讼职能和全方位调解,该院诉调对接显现成效,供热合同纠纷案件较往年大幅度减少,今年截至目前受理123件,较去年同期受理371件下降了两倍;没有一起因供热纠纷引起的上访事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