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出台《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

2012年03月10 10:50:00 来源:制冷快报

制冷快报 - 制冷快报记者近日获悉,北京市最新出台了《太阳能热水系统城镇建筑应用管理办法》,从2012年3月1日开始,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应优先采用工业余热、废热作为生活热水热源,不具备采用工业余热、废热的,应当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

根据规定,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宾馆、学校、医院等应当配备生活热水系统,并实行与建筑主体同步规划设计、同步施工安装、同步验收交用,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通过改造安装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建设单位可以申请中央财政的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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