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严格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
江苏省建设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建筑行政主管部门今后要对施工图设计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在设计、采暖、通风和空调节能等方面层层设“卡”,对未达到国家和江苏省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工程项目,不得发放产权使用证。
随着土地及相关资源的日益减少,高舒适度、低能耗的住宅越来越受到重视。今年7月1日起,国家《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正式实施,而江苏也制定了新建住宅节能必须达到50%、推广应用节能门窗和中空玻璃、严禁采用不节能的玻璃幕墙、外窗必须采取外遮阳装置、公共建筑必须限制屋顶透明中厅面积等相关设计标准。对施工图设计开展建筑节能专项审查,成为确保建筑实施节能的源头“关卡”。
通知明确,江苏省住宅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的重点为,屋面、各朝向墙体的传热阻值是否达到标准要求;东、西、南向窗是否设置遮阳设施,措施是否合理;采暖空调设备设置是否遵循高效率、低能耗、无污染的原则,有无直接用电能采暖的情况等。江苏公共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主要针对建筑热工设计、采暖、通风和空调节能设计,包括外窗(包括透明幕墙)的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占屋顶总面积的百分比、传热系数、遮阳系数等。
省建设厅明确,各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对不符合节能设计标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应不予通过;建设单位、施工和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节能设计,降低节能标准。对涉及到节能设计变更的必须经原施工图设计的审查机构重新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达不到国家和江苏省节能设计标准的工程,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不得发放产权使用证,并依据国家规定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理。专家表示,虽然建筑增添节能环节使得成本提高,但从长远考虑,市民购买节能型住宅后,一般在五六年内就可以收回购房时多付出的“节能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