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品房节能标准实行公示制
2005年10月14 10:51:00 来源:艾肯空调制冷网
近日,北京市建委、市规划委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建民用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监督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将实行商品房节能标准公示制度。
商品房节能标准公示制度,实际上是对建设部出台的《新建居住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政策上的延伸和细化。这一标准公示制度,要求房产开发商将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名称及版本代号,墙体保温材料、做法及厚度,外门窗框架的材质、厚度和玻璃种类、厚度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而如果实际情况不能达到公示的节能标准,则房产开发商将按照相关合同对业主进行赔偿。另外,在《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房地产开发商和业主也应互相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房产开发商应将住宅的结构形式、节能措施等写入其中,而购房人则在装修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破坏和拆除相应的保温、采暖供热系统。
部分房地产开发商表示,很多人表示对房屋节能公示不甚了解,这也反映出政府相关部门还应继续出台相应的确保实施的措施。但绝大部分开发商对节能建筑还是很赞成的。他们大多表示,尽管运用一些节能材料会增加短期成本投入,但是,从长期来讲,维护和运行成本却是减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