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系统制冷设备及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宁波市海曙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政府采购计划,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海曙区望春街道空调系统设备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2013-NBHSC-004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单位
1 商用分体机 50台 海曙区望春街道
2 VRV系统 17套
说明: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特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投标产品制造和安装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必须有制冷设备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加盖制造商公章,进口产品除外);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标书获取方式: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公告下方)。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 2月 20 日 14:00 时,逾期送达恕不接受。
七、开标时间:2013年 2月 20 日 14:00 时。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宁波市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北门电梯上)]。
九、其他事项:
1、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宁波政府采购网 (www.nbzfcg.cn)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工作,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导致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2、若投标人需要进行现场踏勘,采购人将配合相关事宜。现场踏勘地址:宁波市海曙区丽园北路755号 联系人:黄科长 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方式:岑先生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