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整个冷冻冷藏行业的监管存在漏洞
2013年9月4日,上海安监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造成15人亡25人伤的“8·31”液氨泄露事故中,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在主体建筑竣工验收后,违规建设加工车间,占用消防通道,“事发车间系由该公司业主自画草图设计、邀请无资质人员施工建设、招用未经培训的人员组织生产”。
上海安监局还称,翁牌公司未获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资质,近期开展的三个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已将翁牌公司列入下一步管控企业。然而,此前宝山区安监局工作人员对本报记者称该公司拥有危化品使用资质。
“监管部门有一定责任,对扩建情况的巡查不够专业。”国家商用制冷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常务副主任刘小朋对本报记者称,“从危险化学品准入到制冷设备工程设计和施工等各个环节来看,国家对整个冷冻冷藏行业的监管存在漏洞。”
多家国内该行业上下游企业及第三方监测机构的从业者及专家也向记者证实,目前中国冷藏冷冻行业产能过剩,恶性竞争,无资质或超范围经营的工程承包商承接工程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在资质方面宽松放行。
安全监管追问
上海安监局9月4日称,翁牌公司未获安监部门颁发的危险化学品使用资质。而9月2日记者致电宝山区安监局时,一位工作人员很肯定地告诉记者,该公司是有危险化学品使用资质的。9月4日记者再次致电宝山安监局询问,工作人员未予回应,称了解相关情况的人员都已参与事故调查中。
根据2009年国家发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最新标准,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10吨,算作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按此标准,拥有大约86吨一次充装液氨量冷冻系统的翁牌公司冷冻系统,属于重大危险源。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12月施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应当加强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单位做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安全评估及分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等工作。
上海安监局所指发生管帽脱落、引起氨泄漏的液氨管路系统,正是在违规建设的加工车间内。
刘小朋称,虽然国家没有强制规定,但业界操作时一般主张加工车间离冷库保持一定距离,氨管不能进入人员密集的加工车间,要想把冷库里的氨引进入车间,需要利用冷媒介质等方式进行二次交换。
他推测,该厂冷库内的氨可能有余量,未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统筹规划,就擅自添加管道将冷库的氨引入车间制冷。
“安监部门此前的检查不够专业,也有一定责任。”刘小朋称。
他表示,安监部门在例行检查时一般只会对企业报备的场所检查。上海宝山区一家从事冷库管理、冷链运输的民营企业负责人也向记者证实了这一点。
“如果企业对违规场所隐瞒不报,在安监部门人员专业性不高的情况下,有可能在现场看不出问题。除非有人举报,才会找专家一起来进行普查。”刘称。
究其原因,刘称地方安监部门人手不够,“根本监管不到那么细,如果对你没上报的地方也一个个查,他们那点人哪够?”刘说。